【共青团工作】外国语学院关于开展团员和青年主题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和开展团员教育评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2-28 作者: 摄影: 审核:相欣余 浏览次数:100

各团支部:

  为贯彻落实共青团中央印发的《关于面向广大团员和青年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的通知》精神,对照共青团中央《关于召开团员和青年主题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和开展团员教育评议的通知》要求,校团委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召开“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具体要求如下:

一、主题

  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

二、目标要求

  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同团中央新一届领导班子集体谈话时的重要讲话精神,落实党中央致词精神和团十九大部署,动员引领团员和青年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紧密联系团员思想学习工作实际,交流学习体会、对标先进标准、查找差距不足、激发责任担当,引领团员和青年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努力掌握这一重要思想的世界观和方法论,善于运用贯穿其中的立场观点方法分析问题,提高对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的领悟力,做有理想、敢担当、能吃苦、肯奋斗的新时代好青年。

三、时间安排

  202312月—2024110

四、参加范围

  全校共青团员(含2023年新发展团员)

五、组织形式

  组织生活会原则上以团支部为单位召开,同步开展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同团中央新一届领导班子成员集体谈话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学习、团员先进性评价、团员教育评议及年度团籍注册工作,可统筹团支部“对标定级”工作共同进行,以多种形式带动团员青年参与到团支部学习活动中。

六、主要环节

  (一)开展会前学习

  采取集中学习和自学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团员认真学习重温《习近平著作选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专题摘编》、《论党的青年工作》等著作相关篇目,重点学习重温以下内容:习近平总书记在同团中央新一届领导班子集体谈话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成立一百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习近平总书记《在纪念五四运动一百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中国共产党章程》(节选,第十章);《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节选,第一章)。

  会前学习活动应均衡开展,12月底前完成。

  (二)查找差距不足

  团员重点对照党的二十大、团的十九大提出的重要观点、重要论断、重要部署,对照习近平总书记对新时代的广大共青团员的要求,对照团员先进性评价标准,分析差距不足,思考职责使命,努力提高对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的领悟力,做有理想、敢担当、能吃苦、肯奋斗的新时代好青年。

  (三)召开组织生活会

  支部团员人数较多的,可以先以团小组为单位召开、团员交流发言,再以团支部为单位进行总结,会上安排支部书记、委员、团小组组长发言。支部团员人数较少的,可由二级团委统筹,相邻相近的若干团支部联合召开。

  组织生活会实到人数应不少于支部团员总数的2/3。团员因故不能到会或流动团员较多的团支部,可采取网络会议形式开展。具备条件的会场应悬挂团旗。

  专题组织生活会应按照以下基本流程规范召开:

  1.团支部书记报告团员和青年主题教育开展情况,通报团支部委员会查找不足等情况;

  2.团支部书记、委员、其他团员依次发言,交流体会、查找不足,其他团员对其进行评议,肯定成绩、指出不足;

  3.开展民主评议;

  4.上级团组织负责人或本级党组织负责人(教师党、团员等)点评讲话;

  5.重温入团誓词。

  (四)评价与结果运用

  1.坚持民主集中制,根据《新时代共青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大纲(试行)》和《新时代共青团激励机制指导大纲(试行)》,围绕“有信仰、讲政治、重品行、争先锋、守纪律”五个方面,采取个人自评、团员互评和组织评价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团员先进性评价(评议细则见附件1、评议表见附件2)。团员先进性评价结果作为确定团员年度教育评议等次的主要依据;

  2.在以支部为单位进行民主测评的基础上,支委会按照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研究提出每名团员的建议评议等次,报二级学院团委批准;

  3.确定评议等次,应注意“看票不唯票”,评议学生团员重点防止唯分数、唯成绩。评议等次作为下一年度团籍注册、优秀团员和团干部评选、推优入党的重要依据;

  4.优秀等次团员数量应控制在参评团员人数的30%以内。属于《分领域团员先进性评价参考细则(普通高校学生团员)》“负面清单”情形的,本年度不得评优,团组织应视情节给予组织处置或纪律处分;

  5.对评议等次为基本合格的团员,应由支部书记或二级学院团委负责人对其进行谈话、教育帮助。对评议等次为不合格的团员,团组织要对其进行教育帮助,限期改正,暂缓团籍注册。处置不合格团员要严肃慎重、实事求是,做到事实清楚、理由充分,处理恰当、手续完备。

七、实施要求

  (一)分类指导

  二级团委要指导团支部统筹开展好年度组织生活会与“对标定级”工作,在充分准备的前提下,召开示范性组织生活会。可采取团支部书记现场观摩、线上会议等方式,强化示范带动。专、兼职团干部至少参加1个基层团支部的组织生活会。

  (二)严格要求

  各级团组织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坚决杜绝弄虚作假、抄心得、装样子、走过场等现象,切实维护团内组织生活的严肃性。

  (三)创新形式

  组织生活会可与主题团日等结合开展。鼓励有条件的依托爱国主义教育基地、革命传统教育基地等阵地场所开展,增强现场感、仪式感、庄重感。

  (四)做好记录

  2024110日前,各团支部将附件2电子版以团总支为单位发送到邮箱wgyxytw20232024@163.com,并以支部为单位完成“智慧团建”系统录入工作。团支部书记登录系统,将组织生活会录入相应模块,将团员先进性评价、团员教育评议、年度团籍注册情况分别在“智慧团建”系统中记载、录入,并作为支部对标定级的评价内容,同时线下记录在《团支部工作手册》中。


  联系人:郭涵涵

  联系电话:17863970430


附件1:团员先进性评价参考细则.docx

附件2: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共青团员民主评议表.xlsx


共青团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外国语学院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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