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与法学教学实践基地共建单位签署协议

发布时间:2015-03-11 作者:秦勇 摄影: 审核:解忠刚 浏览次数:262

 

 

为进一步深化高等院校与实务部门的合作,加强法学理论与社会实践的深度融合,努力培养优秀的法律人才和高素质的检察官、律师队伍,经过详实周密的前期准备,3月3日至4日,我院分别与东营市河口区人民检察院、山东省垦利县人民检察院、山东达洋律师事务所签署协议,共建法学教学实践基地。我院党委书记张永宁、副院长王学栋、法学系主任秦勇出席签约及揭牌仪式。东营市河口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宋继圣,山东省垦利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田开封,山东达洋律师事务所主任孙瑞玺等检察院干警和律师事务所律师分别出席仪式。

在签约座谈中,双方代表分别介绍了各自的发展情况。双方就合作办学、课题研究、案例咨询、项目指导、法律培训和实践基地建设等内容开展了广泛深入的交流,达成了一定的共识。

至此,我院法学系教学实践基地由原来的7个扩增至10个。此次合作和交流有利于我院法学系教师教学水平的提高,有利于法学系学生实践能力的培养,也标志着我院与法律实务部门的深层次合作上了一个新的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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