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教师董金鑫博士应邀参加中国国际私法学会2014年年会

发布时间:2014-10-22 作者:董金鑫 摄影: 审核:解忠刚 浏览次数:2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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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月18日至19日,为期两天的中国国际私法学会2014年年会在上海海事大学召开。来自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外交部、中国法学会、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工作委员会等国内司法实务部门、学术研究机构及清华大学、中国石油大学、中国政法大学、武汉大学、上海交通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华东政法大学、澳门大学、台湾政治大学、中国社会科学院等国内外近百所高校的260余位专门从事国际私法研究的专家学者云集上海海事大学,参加了此次盛会。本次会议以国际私法:从理论到实践为主题,与会专家围绕近年来国际私法领域的热点和难点问题进行深入探讨。中国法学会副会长、中国国际私法学会会长、中国政法大学校长黄进教授,中国国际私法学会常务副会长、武汉大学法学院院长肖永平教授、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盛勇强,中国国际私法学会副会长、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丁伟教授,外交部条法司副司级参赞孙昂,司法部司法协助交流中心副主任薛新立,中国国际私法学会副会长、上海海事大学党委书记於世成教授、上海海事大学校长黄有方教授等出席了开幕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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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院教师董金鑫博士应邀参加本次年会,并在18日下午作大会首场专题报告,其报告的题目是“《法律适用法》下的强制性规定之解释”。他以我国2013年《<法律适用法>解释(一)》第10条为研究对象,认为该条不仅并用公益和直接适用作为强制性规定的判断依据,在上述抽象界定之外列举了强制性规定具体存在的情形,还特别注重与我国实体法的规定相协调,反映了当今国际立法的潮流。但在判断要求、自我限定和情形列举等事项上仍存在诸多不足,亟需进一步加以改进。故条应在参考欧盟立法的规定以及我国司法实践要求的基础上重新拟定。董金鑫博士的演讲获得了最高人民法院高晓力法官的精彩点评以及与会者的一致好评。另外,在19日下文大会闭幕式上,经中国国际私法学会常务会议通过,董金鑫博士被选为中国国际私法学会理事,这是我院第一次在该全国性法律学会担任此类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