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垃圾分类 共享城市美好——文学院绿色长城实践队在行动

发布时间:2014-07-07 作者:张娟 强雪峰 摄影: 审核:梅琳 浏览次数: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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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4年6月26日至7月2日,中国石油大学(华东)绿色长城实践队在结束考试后早早开始了策划已久的暑期实践活动,实践队的调研主题为“垃圾分类难在何处?——从青岛市城生活垃圾处理收费立法视角进行探究”。实践队在为期七天的时间里先后走访了青岛市市政公用局、青岛市垃圾分类试点、小涧西垃圾处理厂,通过走访让队员对垃圾分类的认识也更加全面和深入。

市政公用局:垃圾分类是一个“大系统”

    6月27日,实践队来到青岛市市政公用局就青岛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与垃圾分类工作的实施情况进行调研。市容环卫处的赵处长热情地接待了实践队,向实践队提供了大量资料,并且非常详细地向队员们介绍了青岛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收费的实施现状。实践队对赵处长的访谈持续了五个小时,获得了大量珍贵的数据与资料,队员们纷纷表示收获颇多。

垃圾分类试点:公众参与是关键

    6月28日至6月30日实践队开始按照原计划分为两只小队,先后走访了珠海街道办事处的东海中路29号海怡名都、海口路11号金都新村、台南路1号小区、善化路20号小区以及香港中路的绿岛花园小区、北海花园小区、漳浦路10号小区等试点。

    经过调研,队员们了解到每个试点的小区都安置有红色“有害垃圾”、绿色“厨余垃圾”、灰色“其他垃圾和专门回收废旧电池的垃圾箱。各小区的物业部门或者居民委员会都会定期向居民发放专门的垃圾分类袋,并且于宣传栏、公告栏或者垃圾箱安置处张贴指导居民进行垃圾分类的宣传海报,大部分居民都了解其小区作为垃圾分类试点的情况。其中东海中路29号海怡名都、海口路11号金都新村以及台南路1号小区、绿岛花园小区实行及管理情况较好,每个单元门口都安置有厨余垃圾箱和其他垃圾箱,并且在物业处或者小区门口处设有专门的有害垃圾箱和废旧电池回收箱,居民缴费时可以同时处理垃圾,既节约了垃圾处理的成本又提高了垃圾处理的效率。

垃圾处理厂:末端处理能力决定垃圾分类的实施

    7月1日,实践队参观调研了青岛市小涧西垃圾处理厂,青岛市市民产生的生活垃圾都会运到这里进行处理。

    垃圾处理厂作为垃圾处理的末端环节,决定着前端垃圾分类的实施。青岛市目前垃圾分类的种类为“干垃圾、湿垃圾”就是因垃圾处理厂以焚烧作为垃圾处理的重要环节确定的。比如现在因垃圾焚烧厂有限的处理能力就会限制青岛市垃圾干湿分类的推广。不过,垃圾焚烧厂的孙总监表示,青岛目前的垃圾分类还远未形成规模,他还是很希望看到垃圾分类在青岛大力推广的,因为目前运进垃圾焚烧厂的垃圾几乎没有分过类,干湿垃圾混杂,大大限制了焚烧时产生的热值,发电量有限。如果进行了分类,垃圾焚烧产生的热能将大大提高。

    身着社会实践队服的大学生走入基层走入垃圾回收站,受到了很多市民的关注,队员们虽然身处垃圾回收中心,四处奔波,但心里那份对于环境的热爱,对于人类文明发展的热忱,早已战胜了疲劳,据悉,在暑假里绿色长城实践队将继续工作,为建设一个美丽的城市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