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5号文学院基层教学组织建设管理办法(试行)

发布时间:2015-10-20 作者: 摄影: 审核:王元飞 浏览次数:852

文学院发2012〕5

 

文学院基层教学组织建设管理办法(试行)

    

基层教学组织是组织和实施教学活动的具体单位。为进一步加强基层教学组织在教学组织运行、教学基本建设、教学能力培养、教学改革研究等方面的基础性和关键性作用,根据学校制定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教学组织建设的指导意见(试行)》(中石大东发﹝2012﹞49号),特制定文学院基层教学组织建设管理办法。

一、组织建设

1.我院各教学系是校、院、系三级管理体制中,由学院直接领导,负责教学工作,开展相关教学研究、教学建设、师资培养等业务性工作的基层教学组织。

2.系按照专业或基础课程群设置,由承担相同或相关教学工作的教师组成。原则上每个系就是一个基层教学组织,而系主任就是该基层教学组织的负责人。

3.系主任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丰富的教学经验、较高的教学科研能力、较强的开拓创新精神和组织管理能力。作为基层教学组织的负责人,具体负责本系的各项工作。

二、工作职责

依据学校的中心工作和整体目标,在学院直接领导下,制定具体工作计划,建立相应的规章制度,并负责组织实施以及跟踪检查。主要工作包括:

1.教学组织工作

(1)制订、修订本系专业培养方案,研讨、制订、修订所开课程、实验的教学基本要求,编制、修订课程及实验教学大纲以及实验、设计、实习指导书和任务书等。

(2)根据人才培养方案制订执行计划,安排教学任务,落实教学人员,选择相关课程教材,组织编写教学日历,组织好课堂讲授、辅导答疑、实验、实习等教学环节,制定课程成绩考核评定办法、组织试题审查和试卷批阅等工作。

(3)定期组织检查各教学环节执行情况,包括备课、教学进度、作业及实验报告的批改、辅导答疑、实习指导等。

(4)组织本系教师相互听课,掌握、了解教学情况,对本系教师的教学工作进行考评。经常了解教学情况,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

(5)组织、审查新开课、开新课教师的试讲、评议,评议结果上报学院。

2.教学建设工作

(1)制订本系专业建设、课程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

(2)制订本系师资队伍建设计划,并组织实施。为青年教师配备指导教师,建设教学团队,形成相关课程教学梯队。提出本系师资补充意见,配合学院对新进教师教学及学术能力进行审核,提出录用意见。

(3)开展相关课程的教材建设,组织教师研讨、编写高质量的教材(讲义)、辅助教材。

(4)根据理论教学的内容合理安排实践教学,组织或参与制订相关校内外实践教学基地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

3.教学研究工作

(1)组织教师开展教学法研究及校内外教学、学术交流,组织开展集体备课、教学讲评、教学观摩、考试分析等教研活动,总结教学工作的经验和教训,撰写有关总结材料和论文,不断提高教学水平。原则上每学期开展不少于3次的教研活动。

(2)组织开展各教学环节的研究与改革,特别是教学内容与体系的改革、教学方法与手段的改革,组织申报各级教育教学改革及研究项目,注重教改成果的凝练、提升和推广。

(3)将科研与教学相结合,促进教学水平的不断提高。积极探索多种形式的产学研合作途径,及时将有关成果引入教学,注意吸收学生参与科研活动。

三、负责人职责

1.结合学校和学院本科教学工作重点,制订并组织实施本系学年度工作计划。组织本系教师定期进行教学研讨,强化各教学环节的管理,把提升教学质量作为本系的中心工作。

2.组织制定本系的专业建设、课程建设、人才和师资队伍建设、校内外实践教学基地建设规划及实施,并根据需要,提出相关经费的预算。

3.统筹安排教学工作,落实教学人员,保证日常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

4.组织开展教学研究与改革工作,并做好教学研究活动记录。

5.定期组织检查各项工作的执行、进展以及完成情况,每学期组织一次同行相互听课,及时将有关记录归档备查。每学期末在全面总结的基础上,写出书面总结材料,并于学期结束前上报学院。

6.组织对本系教职工的工作考核,根据其工作态度、业务水平、工作成绩等方面的情况,提出人员聘用、晋升职称或奖惩事宜的建议。

7.组织搞好本系的自身建设,贯彻和实施学校、学院布置的其它工作。

四、工作考核

1.对于各系的工作每学期进行一次检查,每学年进行一次考核,具体考核标准按照学院制定的《基层教学组织建设评价指标体系》进行,由学院组织实施。

2.考核结果作为对系进行奖励或者处罚的依据之一。

五、本管理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由学院教学科研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基层教学组织建设评价指标体系(试行)

 

 

 

 

                                  文学院

                           二〇一二年十月十七日

 

 

 

 

 

 

主题词:教学 组织建设 管理 办法                     

报:校领导  相关部处                               

文学院办公室                    2012年10月17日印发


附件

基层教学组织建设评价指标体系(试行)

项目

评估内容

等  级  标  准

评估等级

A级标准

C级标准

A

B

C

D

1

1.1工作计划与总结

年度、学期工作计划与总结材料规范齐全;工作计划落实好,圆满完成教学目标

年度、学期工作计划与总结材料齐全;计划符合规划要求,总结全面

 

 

 

 

1.2规章制度与执行

各类规章制度健全,严格执行,无教学事故等违纪违规情况

各类规章制度齐全,执行情况较好

 

 

 

 

1.3岗位职责与履行

岗位、工作职责明确;工作落实到位,并圆满完成

岗位、工作职责明确,能较好履行岗位职责

 

 

 

 

1.4会议与纪录

定期召开会议,会议主题明确;记录完整规范,内容符合要求

执行会议制度,会议记录完整

 

 

 

 

1.5档案资料管理

各类教学文档资料分类整理,摆放整齐,管理规范

各类教学文档资料整理、保存齐全

 

 

 

 

2

2.1教学大纲(含实践教学)

承担的所有课程有教学大纲,编写规范,符合人才培养目标定位

不同教学对象的课程教学大纲齐全,编写规范,内容基本符合要求

 

 

 

 

2.2教材选用与评价

使用国家规划教材、新教材或高质量教材(含实践教学教材),教材选用与评估制度运行好

使用合适的教材(含实践教学教材),能执行教材选用、教材质量信息反馈和评估制度

 

 

 

 

2.3教学任务落实

按照专业培养目标和教学计划要求,各项教学任务落实到位,任务分配合理

课程教学任务落实较好,教学计划执行有保证

 

 

 

 

2.4教学运行

严格执行课程计划,任课教师名单、教学进度表、课程表等资料齐全,教学日历、日志填写规范

任课教师名单、教学进度表、教学日历、日志、课程表齐全,不擅自变动

 

 

 

 

2.5考试管理

根据考试大纲(结合题库、试卷库)命题;试卷批阅、分析及时,成绩登录无误;考试试卷、答卷、试卷总结、成绩单等材料规范存档,保存完整

认真组织考试命题;试卷批阅、成绩登录按要求完成;考试试卷、答卷、试卷总结、成绩单等材料保存齐全

 

 

 

 

2.6工作纪律

严格遵守教学工作纪律,无无故调课、停课情况,无迟到、提前下课、旷课等教学事故发生。

较好遵守教学工作纪律,教师调课、停课现象较少。

 

 

 

 

 

项目

评估内容

等  级  标  准

评估等级

A级标准

C级标准

A

B

C

D

3

3.1教学信息与反馈

全面收集教学信息,及时反馈给教师和学生,及时解决教学存在的问题

较全面收集教学信息,能及时反馈给教师和学生

 

 

 

 

3.2教学过程检查

定期开展听评课、专项检查和抽查,检查材料和记录完整

开展教学过程检查,有检查材料和记录

 

 

 

 

3.3课程教学分析

课程教学符合教学实际,改进提高的措施切实可行

基本符合教学实际,有改进提高的意见

 

 

 

 

3.4课程考核与分析

命题难易度、题量、题型合理,与教学大纲要求一致;学生成绩呈正态分布

命题难易度、题量、题型基本合理,与教学大纲要求基本一致;学生成绩基本呈正态分布

 

 

 

 

3.5教学质量测评

教学质量测评认真,符合教学质量监控要求;学生评教优良率在90%以上

开展教学质量测评,学生评教优良率在70%以上

 

 

 

 

4

4.1课程教学改革

具有现代教育思想和观念,教学内容更新及时,实施效果好

有较先进的教育思想观念,有教学内容改革的计划和方案,积极组织实施并有一定效果

 

 

 

 

4.2教学方法与手段改革

积极进行研究性教学改革,采用启发式、研究式、讨论式等多种教学方法,教学效果优秀

有教学方法、教学手段改革的计划和方案,积极组织实施并有一定效果

 

 

 

 

4.3教研活动

专题教研活动每学期开展4次以上,主题明确,记录完整,取得较好效果

较正常开展教研活动,有活动内容,有记录

 

 

 

 

4.4教学研究与成果

主持省部级及以上教学研究项目,或公开发表教学与教学研究论文15篇以上

主持厅局级及以上教学研究项目,或发表教学与教学管理研究论文5篇以上

 

 

 

 

特色项目

教学系在教学管理、教学效果及质量控制、教学研究与改革或课程建设等方面的特色。

 

 

 

 

评价结论

优秀(   )良好(  )合格(  )不合格(  )

备注

1. 评价内容20个,每项评价等级分为A、B、C、D四级,评价标准给出A、C两级,介于A、C之间的为B级,低于C级的为D级。

2. 评价结论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种,其标准如下:

优秀:A≥16,C≤1, D=0,教学及管理特色鲜明;     

良好:A+B≥17, D≤1,教学及管理有特色;

合格:D≤3;  不合格:D≥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