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6号中国石油大学(华东)文学院教学工作督导组工作细则

发布时间:2015-10-20 作者: 摄影: 审核:王元飞 浏览次数:143

文学院发2011〕06

中国石油大学(华东)

文学院教学工作督导组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教学质量监控体系,加强教学督导评价工作,更充分地发挥文学院作为教学工作的实施主体,在教学工作运行、教学质量保障等方面发挥的有效作用,按照学校要求成立文学院教学工作督导组。

第二条  根据中石大东发200961号文件《中国石油大学(华东)教学督导工作管理办法》,制订学院教学工作督导组的工作细则。

第二章  工作职责

第三条  认真负责开展学院本科和研究生教学工作的督导、评价和检查,并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第四条  积极配合学校教学工作督导组开展相关工作,参与学校组织的教学评估及各类专项评估等工作。

第五条  深入课堂听课,进行教学秩序、教学过程和教学效果的督导、检查与评价。

第六条  仔细检查本科生试卷、毕业设计(论文)等教学资料;检查研究生学位论文的开题、指导、答辩等培养环节以及学位论文质量等。

第七条  通过专项调研、组织召开教师和学生等不同层面的座谈会等形式,检查各教学环节和培养环节,了解教学工作运行情况和教风学风建设情况等。

第八条  收集教学工作相关信息,并及时向学院及学校有关部门反映。

第九条  监督、检查和指导教学管理工作,了解教学文件、规章制度的制定及执行情况等。

第十条  圆满完成学院安排的其他临时性工作。

第三章  工作内容

第十一条  教学秩序检查 

教学秩序检查包括必修课、选修课等教学秩序检查和教学设施、教学环境检查。主要检查教师上课情况、学生到课情况、考试期间考风考纪和监考人员履行职责情况、以及教学设施设备运行情况等。重点检查教师迟到、提前下课、无故缺课、私自调课等情况。参加期中、期末考试的考场督导,检查考务管理和考风情况,并对试卷进行抽查。检查本院教学秩序,发现问题要认真核实情况,及时向学院反映,及时处理。

第十二条  教学质量检查

(一)检查课程的教学大纲、教材及教学参考书的选用,检查教学时间的执行情况,检查教师的授课教案、讲义、课件和教师日志,了解教师授课情况。

(二)课堂教学质量是教学质量检查的重点,学院教学工作督导组要按照教务处提供的听课计划,统一制定听课安排,对课堂教学各个环节进行严格的检查与评价。主要检查对象包括青年教师、学生反映教学效果差的教师、优秀课程建设的相关教师、拟申请晋升专业技术职务的教师,但对其他的教师也要有相应的听课与检查。每位督导员每学期至少听课5次,听课后认真填写教师课堂教学效果调查表,及时将听课意见和建议反馈给任课教师。督导员要与任课教师一起完成总结报告并提交督导组审阅并存档,以保证听课的效果与意见反馈的有效性。

(三)毕业设计(论文)检查。教学督导员参加毕业设计中期检查和毕业答辩检查。

(四)对教学环境和教学条件进行检查,包括多功能教室的使用情况,语言实验室的硬件、软件使用情况等,发现问题及时向学院领导及学校主管部门提出意见和建议。

(五)配合学校教学工作督导组对我院展开的听课、教学资料检查等活动,及时收集、总结学校督导组对我院教学工作提出的整改意见,认真检查落实。

第十三条  教学信息搜集与反馈

学院教学督导组负责教学信息搜集与反馈工作。教学督导员应充分利用听课间隙,了解教师和学生反映的教学中的问题和意见。负责组织与学校教学督导员的座谈会,并积极参与各系组织的师生座谈会,详细记录学校督导员以及师生反映的问题,以书面形式上报学院领导,并检查改进落实情况。

第十四条  教学调研咨询 

(一)学院教学督导员要积极参与教学建设和改革的调查研究工作,在学院专业建设、课程建设、师资队伍建设、教学管理改革等方面多提建设性意见。

(二)督促并检查教研活动的开展,组织教师进行科研成果的申报,并认真做好教师论文、科研成果存档工作。

第十五条  学院安排的其他工作

第四章  工作要求

第十六条  督导组成员要不断学习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和法规,学习新的教育思想和教学观念,熟悉学校的教学管理制度,提高自身的业务素质。

第十七条  督导组成员要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对教师教学质量的评价要严格执行评价标准,做到公正、合理。

第十八条  督导组成员要处处严格要求自己,以身作则,做到督人先督己,要求别人做到的事情首先要自己做到。

第十九条  对于教学经验不足,教学方法不当的青年教师应给予重点帮助、指导,提出具体指导意见,发扬优点、克服不足,使其尽快胜任教学工作,保证课堂教学质量。

第二十条  每位教学督导员在学期结束前两周内对本学期的督导检查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并以书面形式上报学院教学督导组。

  附则

二十一 细则自公布之日起试行。

二十二 细则文学院教学工作督导组负责解释。

中国石油大学(华东)文学院

 二〇一一年十月二十六日

 

附件

文学院教学工作督导组人员名单

为保证教学督导工作的顺利进行和完成,特成立文学院教学督导组,构成如下:

组  长: 陈效新

副组长: 刘典忠

秘  书: 刘桂萍

成  员: 吴晨晖、孙大满、秦勇、郑琳、沈壮娟、杨芳、刘艳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