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院发〔2011〕04号
关于文学院机构设置的通知
根据学院发展需要,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并征求教授委员会意见,报请学校人事部门批准,决定成立文学院相关教学、科研、管理和服务机构,通知如下:
一、 教学单位
大学英语一系 大学英语二系
英语语言文学系 俄语语言文学系
应用外语系 法学系
汉语言文学系 音乐系
美术系
二、 管理与服务机构
学院办公室 教学科研办公室
学生工作办公室 研究生教学部
文科实验中心 对外服务中心
三、 科学研究机构
能源法律与政策研究中心
中西语言文化研究中心
现代教育技术研究中心
原外国语学院和人文社会科学学院法学系、汉语言文学系、艺术系的相关机构同时撤销。
中国石油大学(华东)文学院
二〇一一年六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