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外国语学院第五次学生代表大会和第五次研究生代表大会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10-17 作者: 摄影: 审核:相欣余 浏览次数:14

外国语学院各班级:

  根据《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高校学生代表大会工作规则》以及共青团中央、教育部、全国学联下发的《关于推动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等有关规定,经外国语学院学生会和研究生会研究,拟召开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外国语学院第五次学生代表大会和第五次研究生代表大会。

  现将大会召开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会的主要任务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学生成长成才重要思想及全国学联二十七大会议的相关精神,结合当前形势,全面总结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外国语学院学生会和研究生会前四次学代会和研代会召开以来所取得的成绩,研究确定今后学生会和研究生会工作的指导思想和主要任务,团结带领全院学生为实现学院“十四五”事业发展规划、学校“建设中国特色能源领域世界一流大学”的奋斗目标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逐梦赋能,贡献青春、智慧和力量。

  二、大会的时间和地点

  (一)时间:2024年11月2日

  (二)地点:西环301

  三、大会的主要议程

  (一)听取并审议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外国语学院学生会工作报告和研究生会工作报告;

  (二)听取并审议《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外国语学院学生会章程修正案(草案)》和《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外国语学院研究生会章程修正案(草案)》;

  (三)选举产生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外国语学院第三届学生会委员会和第三届研究生会委员会委员;

  (四)选举产生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外国语学院第五届学生会主席团和第五届研究生会主席团成员。

  四、大会代表资格、名额和产生办法

  (一)代表资格

  1.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外国语学院全日制在校学生;

  2.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遵守学校章程和规章制度;

  3.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良好的品德和责任感,品行端正,积极上进;

  4.能够真实充分反应同学诉求,积极热心表达同学意愿。

  (二)代表名额分配

  1.根据《高校学生代表大会工作规则》的规定,本次外国语学院学生代表大会和研究生代表大会代表人数按学院在籍全日制本科生总数及研究生总数的10.41%的比例选举产生。外国语学院在校生761人,本科生430人,研究生331人;拟定参加会议的代表80人,本科生代表45人,研究生代表35人,代表名额分配方案见附件1。

  2.代表构成主要考虑代表的广泛性,兼顾年级、性别、民族、学生党员等比例,其中非校、院系级学生会及研究生会组织骨干的学生代表比例不低于60%。

  (三)代表选举程序和产生办法

  出席外国语学院第五次学生代表大会和第五次研究生代表大会的代表实行差额选举,代表预备人选人数应多于代表正式人选人数的20%。主要产生程序包括:

  1.推荐提名。

  各选举单位推荐提名从基层开始,要动员各班级学生积极参与。要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充分发扬民主,自下而上,上下结合,反复酝酿,逐级遴选,根据多数班级和多数学生的意见,经与团组织协商,按照多于分配名额20%的差额比例,提出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名单。本科生、研究生于10月18日前填写《外国语学院第五次学生代表大会和第五次研究生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名册》(见附件2),上报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审查。

  2.确定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

  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经审查同意后,各选举单位将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名单返回各班级征求意见,在多数班级同意的情况下,按照多于分配名额20%的差额比例确定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本科生、研究生于10月20日前填写《外国语学院第五次学生代表大会和第五次研究生代表大会学生代表候选人预备人员名册》(见附件3),上报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审查。

  3.代表选举。

  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经审查同意后,各选举单位进行差额选举产生代表正式学生代表。

  4.选举结果上报。

  正式选举出的代表,本科生、研究生于10月22日前填写《外国语学院第五次学生代表大会和第五次研究生代表大会学生代表名册》(见附件4),上报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代表产生不符合规定程序的,责成原选举单位重新进行选举;代表不具备资格的,责成原选举单位撤换。经审查通过的代表方获得正式代表资格。

  五、提案工作

  为提高外国语学院学生积极性,加强学生主人翁意识,提高学生综合能力,促进学生成长成才,助力提升学院治理水平和效果,推动学院发展建设,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外国语学院第五次学生代表大会和第五次研究生代表大会实行提案制。

  (一)提案内容

  1.教育教学方面。具体包括教育管理制度、教师教学、教学基础设施、教学课程安排等方面;

  2.成长成才方面。具体包括学院文化建设、学生组织建设、学生奖惩制度建设、学术能力培养、就业能力培养、创新创业能力培养等方面;

  3.生活服务方面。具体包括住宿、饮食、体育场地和器材、医疗卫生保障等方面;

  4.权益维护方面。具体包括校园环境安全与治理、心理健康咨询等方面;

  5.有关学校、学院和学生发展的其他意见和建议。

  (二)提案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1.即日起,外国语学院各班级要在广泛征集学生意见、充分开展调查研究的基础上,聚焦学生成长成才、学院及学校发展,广泛征集提案并进行充分讨论,由各代表以个人或者联名方式提出提案。各班级提交2-3份提案,并将电子版和提案汇总表于10月18日前发送到邮箱(学生代表大会材料发送至upcwaiyuan@163.com,研究生代表大会材料发送至upcwyyh24@163.com),邮件主题请以“班级简称-学代会(研代会)提案材料”命名。

  2.提案按照一事一案的原则提出,应包括案名、案由、建议或措施等内容;

  3.在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外国语学院第五次学生代表大会和第五次研究生代表大会筹备工作委员会统筹下,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外国语学院第五次学生代表大会和第五次研究生代表大会提案工作小组将对提案进行汇总、整理,并提交至相关部门,督促落实;

  4.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外国语学院第五次学生代表大会和第五次研究生代表大会日益临近,外国语学院第五次学生代表大会和第五次研究生代表大会是各位同学参与学院发展的重要平台。为了充分调动各位同学共商学院发展的积极性。此次提案和建议的征集面向全院同学征集。

  5.提案书写模板,请参见附件5。

  六、外国语学院学生会主席团和研究生会主席团成员产生办法

  外国语学院学生会和研究生会主席团人数各为3人,经民主推荐,差额选举产生。外国语学院学生会和研究生会主席团候选人拟定为4人。候选人由学生代表民主推荐,经大会筹备委员会资格审查,充分酝酿产生。候选人名单报请外国语学院党委同意,公示三天,公示期满且无异议,参加正式选举。

  七、补充说明

  如对本次大会有任何疑问,请详询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外国语学院学生会和研究生会。

 

 

 

外国语学院学生会

外国语学院研究生会

2024年10月17日



附件1: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外国语学院第五次学生代表大会和第五次研究生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分配.xlsx

附件2:外国语学院第五次学生代表大会和第五次研究生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名册.xlsx

附件3:外国语学院第五次学生代表大会和第五次研究生代表大会学生代表候选人预备人员名册.xlsx

附件4:外国语学院第五次学生代表大会和第五次研究生代表大会学生代表名册.xlsx

附件5:第五次学代会和第五次研代会提案模板:外国语学院-案名-类别.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