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院党发〔2011〕13号
文学院党委组织员工作职责
党委组织员是在学院党委领导下,负责组织发展和党建工作的专兼职党务工作者,其主要职责是:
1. 执行新时期发展党员工作“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做好全院党员发展工作。
2. 指导各党支部做好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考察等工作。在坚持党员标准和履行入党材料上发挥把关作用,注意研究和总结党员发展工作的经验。
3. 代表学院党委同发展对象谈话,整理填写谈话意见。重点考察发展对象的入党动机、对党建知识的了解程度,以及个人的工作表现,明确提出能否发展的意见。同时要肯定成绩,指出不足,明确努力方向。
4. 指导和督促党支部做好预备党员的培养、教育、考察和转正工作。深入实际,调查研究,了解党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向学院党委提出建议。
5. 坚持原则,规范程序,对入党手续不全或不具备入党条件的人,要及时与其所在支部沟通,并如实反映意见。
6. 不得委托非组织员代行组织员职责。
7. 完成学校党委组织部和学院党委交给的其他各项任务。
中共中国石油大学(华东)文学院委员会
二○一一年十一月八日
主题词:党委组织员 工作 职责
主报:党委组织部
文学院办公室 2011年11月1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