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语学院关于开展2021级硕士研究生中期考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6-09 作者: 摄影: 审核:刘淑艳 浏览次数:10

一、成立外国语学院硕士研究生中期考核工作领导小组

  长:毛浩然

副组长:孙大满

  员(按姓氏音序排序):程璐璐、郭月琴、韩淑芹、刘瑞琴、梅 琳、邵艳平、王新博、徐小雁、张建科、赵婷廷、邹维忠

领导小组协调指导本院硕士研究生中期考核工作。

二、组建硕士研究生中期考核工作小组

    各中期考核工作小组由不少于5 名研究生指导教师组成,组长须为学位授权点培养指导委员会成员。

三、考核对象

全体2021级硕士研究生。凡我院在籍硕士研究生均须参加中期考核。因休学、保留学籍、在国外学习者或生病不能参加者(须有校医院或二甲以上医院诊断书),可申请延期参加中期考核。延期参加中期考核者须在6月15日前向学院提出书面延期申请,中期考核延长期最长为一年,硕士研究生在基本学习年限内只能申请一次中期考核延期。

四、考核内容

对照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要求,全面考核硕士研究生思想品德和业务学习情况。

(一)思想品德考核

对硕士研究生思想政治、道德品行、学习态度、遵守校规校纪等方面表现做出综合评价。

(二)业务学习考核

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培养计划中课程学习(成绩与学分)完成情况。

2.学位论文开题报告情况。

3.科研训练、专业实践及学位论文进展情况。

五、考核程序

(一)个人总结

硕士研究生本人填写《中国石油大学(华东)研究生中期考核表》(附件2),对入学以来在思想品德表现、业务学习等方面进行全面总结及自我评价。

(二)班级鉴定

由班委会负责对硕士研究生思想政治、道德品行、遵守校规校纪等方面的表现做出综合评价。

(三)导师(组)评价

由导师(组)对硕士研究生的学习态度,科研工作、专业实践、学术交流、学位论文进展及综合能力等方面做出评价。

(四)考核评定

各中期考核工作小组具体组织考核答辩,审核研究生中期考核材料,综合导师(组)的评价意见,评定考核结果。

(五)院部审定

外国语学院硕士研究生中期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专门会议,听取各考核工作小组考核情况汇报,审定考核结果。

(六)结果公示

学院公示考核结果。

六、工作要求

1.硕士研究生、导师(组)及考核工作小组成员,认真阅读《研究生中期考核管理办法》(中石大东发〔2021〕24号)的考核内容,严格执行考核程序。

2.考核结果分为两个等级:合格和不合格。第一次考核不合格比例一般不低于20%,第一次考核不合格者3个月后可申请第二次中期考核,考核程序及要求不变。

3.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视为中期考核不合格:

1)思想政治表现发生严重错误或发生严重违法违纪行为,受到记过及以上处分。

2)在课程学习、开题报告、专题学术报告或学术论文发表等活动中存在弄虚作假、抄袭或剽窃他人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

3)有1门及以上学位课或2门及以上其他课程不及格。

4)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环节考核不合格。

5)未通过学位论文开题。

6)未经批准而擅自不参加中期考核。

七、中期考核工作程序

1.主席主持会议,宣布中期考核工作开始,介绍中期考核工作小组委员、宣读中期考核工作流程、强调中期考核工作纪律。

2.硕士研究生中期考核采用PPT汇报形式,要求隐去指导教师信息。学术型硕士重点汇报取得的科研进展和学位论文进展情况,专业型硕士重点汇报学位论文进展情况,汇报时间5-7分钟,问答时间5-7分钟。

3.研究生陈述及提问结束后,中期考核工作小组单独召开内部会议。委员们对考核结果做出评议,进行打分。

八、中期考核工作纪律要求

1.中期考核工作小组要客观公正评价学位论文学术水平,切实承担学术评价、学风监督责任。

2.中期考核工作小组委员和旁听人员要遵守会场纪律,关闭手机、保持安静,不随意出入会场。

3.中期考核工作小组委员要仔细听取硕士研究生的报告,不讨论与中期考核内容无关的事宜,不发表与中期考核内容无关的言论。中期考核工作小组委员应当对自己的言行负责,因发表不当言论或实施不当行为而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不得再次担任硕士研究生中期考核工作小组委员。

                                             
   外国语学院

                                             2023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