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语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工作实施细则

发布时间:2022-12-14 作者: 摄影: 审核:刘淑艳 浏览次数:877

根据《中国石油大学(华东)2023年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和《中国石油大学(华东)“申请-考核”制招收博士研究生暂行办法》,为进一步提高“语言服务工程与管理”博士点博士研究生的生源质量,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适用对象

1.本实施细则适用于2023年通过普通招考方式报考中国石油大学(华东)语言服务工程与管理专业全日制学术型博士研究生的考生。

2.硕博连读、直接攻博考生报考条件与实施方法由我校研究生院另行规定。

二、申请条件

1.符合《中国石油大学(华东)2023年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规定的以普通招考方式(申请-考核制)报考博士的基本条件。

2.学术型博士只招非定向就业考生,拟录取考生,需将本人人事档案转入我校,方可发放录取通知书。

3.外语水平要求:符合以下其中一项即可。

1)大学英语CET-4≥568或CET-6≥426;

2)托福TOEFL≥80或雅思IELTS ≥6.0(单项不低于5.5分)或GRE≥1200(新标准≥310分) 或WSK(PETS5)≥60;

3)全国高校英语专业考试(专业四级或专业八级)不低于60分;

4)在高水平国际期刊上以第一(或导师第一,本人第二)作者发表过英文学术论文;

5)有连续年以上的出国留学或工作经历(需提供国外学习证明及成绩单或国外工作经历证明)。

6)持有CATTI三级及以上证书或国才考试高级及以上证书。

7)获外语竞赛省级一等奖或国家级二等奖及以上证书。

8)获外国语言文学或MTI硕士学位证书。

三、组织形式及职责

1. 设置外国语学院博士招生工作组和博士招生督查组复试的笔试命题、阅卷和面试环节并入经济管理学院统一组织协调外国语学院博士招生人员参与其中。考生资格审查、成绩汇总和发布、录取等其他招生环节由外国语学院博士招生工作组负责。

2.外国语学院博士招生工作组:

组长:毛浩然

成员:孙大满 郭月琴 王新博 孙秀丽 程璐璐 刘瑞琴 

职责:制定学院的博士招生“申请-审核”制实施细则并报学校批准,审查考生资格,落实学院“申请-审核”制招生工作,对选拔工作整个过程负责。负责专业基本素质、科研与综合素质的面试工作,负责计算总评成绩。

3.外国语学院博士招生督查组:

组长:朱惠平

成员:邹维忠 梅 琳 徐小雁 邵艳平

职责:全程监督外国语学院博士复试招生工作,并受理举报投诉等事宜。 

监督举报邮箱:sfs@upc.edu.cn

四、申请考核程序

“申请—考核”制分为申请、考核、录取三个阶段。

1.申请阶段

1)个人申请。考生需提交完整的个人申请材料,包括各类外语水平考试证书或海外留学证明、本科及研究生阶段成绩单、各类获奖证书、已有的科研成果(学术论文、科技奖励、专利等)、硕士学位论文详细摘要(应届硕士生提交论文开题报告和摘要)、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研究计划书、两名相关领域专家的推荐意见以及考生自愿提供的其他相关申请材料。

2)资格审查。按照教育部招生文件、学校当年招生简章,由研究生院审查考生基本报考资格,学院审查考生是否符合本学院的具体要求。

学院于3月下旬组织专家对考生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审查考生报考资格;并通过考生的硕士课程成绩、硕士学位论文、考生参与科研、发表论文、出版专著、获奖等情况及专家推荐意见、科研计划书、外语水平、考生自我评价等材料对考生的科研创新能力进行评价,满分100分。评价成绩计算如下:

资格审查评价成绩=(课程成绩、学位论文)*50%+(参与科研、完成论文、出版专著、获奖等情况)*30%+(科研计划书、外语水平)*20%      

不符合报考条件或科研创新能力评价低于60分的考生,学院不予安排后续考核。资格审查资料需提供电子版和纸质版备查,凡资料存在弄虚作假者将不予录取。资格审查成绩本年度不计入总评成绩。

3)师生互选。考生根据自己的意愿选择导师;考生是否取得进入考核环节的资格由所报导师依据初审结果确定,每位博士生导师进入考核阶段的考生数量原则上不超过其当年招生名额的两倍。

2.考核阶段

全校统一安排英语笔试,由学校统一划定合格线,上线考生方可参加学院综合考核

学院综合考核包括笔试和面试两个环节:

1)笔试:包括专业基本素质(管理综合(含管理学、经济学)和运筹学)、专业英语。

2)面试:科研与综合素质面试

科研与综合素质考核:主要考查考生的专业英语听说能力、科研能力、科研潜力、创新能力、学术兴趣以及心理素质、政治表现等方面。由考生就其现有研究成果、主要研究兴趣、未来研究计划、其他综合表现等方面准备PPT,汇报不超过20分钟。综合考核小组按照百分制给出成绩。

3.录取阶段

1)综合考核小组计算总评成绩。总评成绩由下式计算得出:

总评成绩=专业英语成绩*20%+管理综合成绩*15%+运筹学成绩*15%+科研与综合素质成绩*50%(拟录取考生三门笔试成绩均不得低于60分)

2)综合考核小组将按考生总评成绩由高到低排序,上报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3学院博士招生工作组确定拟录取名单和候补名单,公示3天,公示期结束后上报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批。

五、其他

1.在公示期间,考生可对考核结果提出申诉。学院博士招生督查组负责对考生申诉进行核查,并以书面形式将核查结果通知考生。博士招生督查组的审查结果为最终结果。

2.本办法由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外国语学院负责解释。

外国语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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